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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的对象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拘传的对象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拘传的对象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拘传的对象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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