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诉讼中的证据收集的范围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证据的收集范围虽然因为各个案件的情况与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是从总体来说,只要是与案件事实存在联系、并且可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都属于收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有关能证明案件对象的事实;
2、肯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材料;
3、否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材料;
4、其他与案件处理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诉讼中的证据收集的范围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