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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在大陆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台湾人在大陆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咨询:

您好,台湾人在大陆上诉如果委托大陆的律师的话本人需提供什么证件,本人要亲自到法院立案吗?

律师解答:

您好,直接律师律师并办理委托手续即可。一提供的材料主有:身份证明等。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案件

1、起诉状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完整,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2、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及代理权限明确(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为原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3、有明确的被告;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已经依法申请复议;

5、起诉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

6、受诉人民法院应有管辖权;

7、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台湾人在大陆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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