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鉴定机构名称: 安徽长盛司法鉴定所
案例报送时间: 2022 年 4 月 6 日
鉴定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主办鉴定人: 吴俊 ,李桂根
鉴定完成日期: 2022 年 3 月 11 日
法院是否采信: 是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安徽长盛司法鉴定所卜昕晨
审稿:(实名,逐级) 芜湖市司法局
检索主题词: 司法鉴定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司法鉴定、业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案例)
案例报送单位: 安徽长盛司法鉴定所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吴家花园6号
邮编: 241000
电话: 0553-2860056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据事故认定书记载:2021年11月30日,XXX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现伤情基本稳定。为解决相关事宜,依法委托我所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过程】
资料摘要
芜湖市XXX医院出院记录摘录:
姓名:XXX,男,25岁,住院号:2133828
入出院日期: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
出院诊断:左桡骨远端骨折
入院时情况:“车祸伤致左腕肿胀疼痛伴活动受限1小时余”入院。专科情况:左腕肿胀,压痛阳性,左腕关节活动受限,左手各指感觉活动无明显异常,左腕轴冲试验阳性,滚动试验阳性。2021.11.30我院X线片示:左桡骨远端骨折。
住院经过: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消肿后于2021.12.06在臂丛阻滞麻醉下行桡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左),手术顺利,术后予以消肿止痛等对症治疗。
出院时情况:患者一般情况可。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T 0111-202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检验设备:
钢直尺(AHCSSJ/YQ-LC-04),阅片灯(AHCSSJ/YQ-LC-06)
3、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XXX,男,26岁,于2022年3月11日接受检查。自诉:左腕部疼痛,活动受限。检见:神清,问答切题,查体合作。左腕部见5cm手术瘢痕,左手腕部活动受限,压痛(+)。
4、阅片所见:
(1)芜湖市XXX医院CT片1张(2021年12月1日CT20115496)示:左桡骨远端骨折。
(2)芜湖市XXX医院X片1张(2022年3月4日DR20076002)示:左桡骨远端骨折内固定术后,内固定在位。
【分析说明】
1、根据对病历资料的审查,结合案情及法医学检验所见,分析认为:被鉴定人XXX因交通事故致左桡骨远端骨折,入院后行手术内固定治疗。上述损伤及临床诊疗过程事实清楚,诊断成立。
2、被鉴定人XXX因交通事故致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入院后行手术治疗。现体检其左腕关节疼痛,活动受限。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第5.9.2.23)条,其伤残等级应评定为九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XXX因交通事故致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入院后行手术内固定治疗,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