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案号

域外将交通肇事后逃跑行为单独规定为罪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域外将交通肇事后逃跑行为单独规定为罪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我国大陆刑法没有将逃逸行为单独规定为罪,而是把这种逃逸行为当成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延续。但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却把这种逃逸行为单独规定为罪。比如俄罗斯刑法典第265条(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罪)规定:“驾驶交通运输工具并违反交通运输工具道路行车或使用规则的人员,在发生本法典第264条规定的后果时,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处3年以下的限制自由,或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或处3年以下的剥夺自由,并处或不并处3年以下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德国刑法也有相似的规定,其142条规定了擅自逃离肇事现场罪,即规定交通肇事参与人在街道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完成肇事后证实身份、车辆等一系列责任而离开肇事现场的要负刑事责任。我国澳门地区也在其《道路法典》有“逃避责任罪”的规定。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域外将交通肇事后逃跑行为单独规定为罪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b0ajxe2@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almwl.com/jiaotong/2713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