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案号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案件管辖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案件管辖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案件管辖

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二、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相关刑事知识

【军事法院管辖】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犯罪案件,主要是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破坏国家力量和战备设施等违反军人职务,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案件。

对于军、地互涉的案件,一般实行分别管辖制度,如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军人一方由军事法院管辖,非军人一方由地方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2)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

(3)军人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在营区犯罪的除外)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除外);

(5)武装警察部队人员(含在编职工)犯罪的。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案件管辖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b0ajxe2@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almwl.com/hunyin/18457.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