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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在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承租期间发生的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然是合法有效的。这需要我们作为承租人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听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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