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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仓单是有价证券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仓储合同的仓单是有价证券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本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

(1)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

(2)仓单属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定;

(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

(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分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转移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转移;

(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一样,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储合同的仓单是有价证券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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