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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78天产假细则剖腹产加结扎(多地“官宣”生育新政,有地方产假延长至1年!广东情况怎样?)

26日,北京、青海两地出台新规,延长产假时间,为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增设育儿假等。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出台生育新政。其中吉林、重庆等地明确,可延长产假至一年。各地新调整的产假和育儿假情况如何,请看↓↓↓

产假(生育假)

北京:女方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河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90天,共计188天。

山西:女方在享受国家和山西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黑龙江: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津贴的补助天数,由原执行的98天增加到158天。

上海: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总计158天。

江苏: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

浙江: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男方可以休15天护理假。

安徽: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

江西:增加产假90天,共计18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30天。

湖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共计158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重庆: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青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天,总计188天。

育儿假

北京: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河北: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山西: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黑龙江: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天育儿假。

上海: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浙江: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安徽: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江西: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湖北:三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重庆: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四川: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青海: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

据悉,除了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多地还明确延长婚假时间、增设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保障休假期间职工权益等内容。除此之外,各省也都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婴幼儿照护支持与指导、促进优生优育和配套法规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调整和优化。

广东专家解读:

生育成本需社会共担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省职工生育休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相应增加;二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给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80天奖励假以及配偶15天陪产假,再加上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的带薪休假等。

广东省产假构成

1、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2、剖腹产: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

据悉,下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审议人口与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研究员董玉整也指出,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制定各项具体措施时,一定要注意政策与政策之间的相关性,注意各项政策与社会、与家庭、与个人之间的复杂联系,将系统性、协调性、有效性与可持续统一考虑。比如,在考虑增加、延长有关生育假期时,一定要同时考虑到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既要做到尽力而为,同时也要坚持量力而行。要循序渐进、有序推进,要坚持辩证思维,避免单打一、顾此失彼。

“要加大3岁以下婴幼照护服务业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改革开放与现代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李飏表示:“目前国家各级政府对儿童照顾责任的分担有限。儿童早期照顾尤其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资源总量匮乏,结构单一,主要以家庭照护为主,社会化照护力量不足。家庭依然面临着儿童照顾压力大、照顾成本高的困境,特别是对育婴女性的政策关注度不够。”

对此,董玉整认为,助力三孩政策落地,在实施的配套措施中着力建设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十分关键。“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合法的生育权利或不生育的自由;但同时,每个人都有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责任。现实的生育成本也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要着力建设完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是大势所趋,也是最有成效的决策。政府、社会和个人,一定要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共担养育成本,共促生育活动,有效提升生育率和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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