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非法人组织
先来看下非法人组织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从定义中可以看出非法人组织有以下三个特征:
1、是个组织;
2、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3、不具有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搞清了什么是非法人组织,再来看下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要敲黑板了,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需要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和法人的责任承担不同。有点法律基础的小伙伴都知道,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股东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举个例子:某个有限公司破产了,对外负债30亿,公司财产只有30万,如果股东出资已经全部实缴到位,不考虑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那公司只需要用这30万财产清偿债务,没公司股东什么事儿了,公司股东依然能享受着豪宅游艇私人飞机的豪华生活,留下一众债权人独自哀叹。
最近几篇文章分专题讲了个体工商户、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没有觉得好烧脑?看完后是不是觉得脑子更乱了?哈哈哈,这里泡泡也给自己布置一项家庭作业,下篇文章就把这几个民事主体做个比较,争取让您让您一目了然。
文/来源:泡泡白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