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案号

关于婚姻家事纠纷中常见的财产性问题的解答?

一、配偶中一方立遗嘱把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和朋友,这样的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对于遗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分出属于配偶的一半,其余的一半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擅自处分的财产部分应属无效。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在充分尊重公司意思自治的情况下,兼顾《公司法》对于公司自治的规定,以及维护股东的和蔼稳定处理,可进行作价弥补对方。

三、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夫妻存续期间共有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市价分配有困难,法院可依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由法院酌情处理。

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取得财产性收益在婚姻存续期间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对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共同财产,对于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b0ajxe2@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almwl.com/falv/9437.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