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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5000会被起诉吗(不可小觑,信用卡欠款几千块也会被起诉)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2021)桂1302民初668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广西来宾的莫某某于2003年8月18日填写申请表向工行来宾分行申领信用卡,工行来宾分行经审核向莫某某发放了卡号一张授信额度为30000元的信用卡,莫某某进行了激活并多次消费使用;莫某某自2020年6月9日偿还0.64元后未再还款,账户余额7558.11元于同一日被终止使用,终止使用时欠款数额为7558.11元。工行来宾分行多次向莫某某催促还款未果,为此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工行来宾分行陈述,截至2020年6月16日止,莫某某尚欠工行来宾分行信用卡借款本金5962.53元,利息587.43元,违约金1008.15元,合计7558.11元,以上费用得到法院的确认,莫某某未再还款,其持有的案涉信用卡已被停止使用,工行来宾分行诉请要求解除领用合约,已明显非必要。现工行来宾分行诉请莫某某偿还信用卡透支的借款本金5962.53元及尚欠的利息、违约金,符合合同约定,于法有据,法依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莫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归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信用卡借款本金5962.53元;

二、莫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归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信用卡借款利息、违约金1595.58元(暂计至2020年6月9日,以后的利息、违约金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合约约定计算,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2020年8月20日之后按年利率15.4%计算,计至还清欠款本息之日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要理性消费,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暂时困难,可以找银行协商分期或者延缓还钱,也不至于说被起诉到法院吧!大家身边有没有因为欠几千块钱被起诉的呢?如果别人欠你几千块,你会不会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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