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
骑共享单车到底要不要戴头盔?
不戴头盔会不会被处罚?
难道骑个共享单车
要自己拎个头盔出门随身带着吗?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骑共享单车不戴头盔被处罚
网友疑问:
“既然没有要求共享单车运营商配备头盔,
为何不戴头盔要被处罚呢?”
对此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最新回复:
交警部门已协调共享电动车主管部门,
要求共享电动车经营企业
为每一辆共享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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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骑共享单车不戴头盔被罚问题收悉,我大队认真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往年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研判,骑乘二轮车不戴安全头盔是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驾乘二轮车形象称为“肉包铁”,如果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容易导致头部受伤,加大事故伤害程度。同时,驾乘二轮车佩戴头盔也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当前我们采取措施加强了二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对驾乘二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劝导。
据了解,交警部门已协调共享电动车主管部门,要求共享电动车经营企业为每一辆共享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能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预防和减少两轮车交通事故
2021年5月26日
赣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和赣州市公安局联合发文
全面规范两轮车通行秩序
关于全面规范两轮车文明交通行为
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心城区“五区”创文指挥部,市直(驻市)有关责任单位:
为全面规范两轮车(本通知中两轮车特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其中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车,包括共享电动车、邮政快递电动车、悬挂赣州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悬挂白底红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等)通行秩序,提高骑乘两轮车佩戴安全头盔等文明意识,现就全面规范两轮车文明交通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文明出行,尤其是骑乘两轮车佩戴头盔,是保护骑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村镇、校园)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乘两轮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载,树立文明守法出行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处罚标准要求。对发现骑乘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或不文明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依规给予罚款、记分等处罚,以及通过参与交通执勤、学习法律法规等方式,强制接受宣传教育。
三、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要将骑乘两轮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融入到本单位本系统文明创建文化中,要运用教育培训、教育劝导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广泛开展以骑乘两轮车佩戴安全头盔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四、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对出入办公场所两轮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杜绝这一不文明行为。各单位要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当好文明行为监督员,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现两轮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应主动劝阻。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教育处罚工作力度,要对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将有关信息通报至骑乘人员所在单位和市(区)创文办,市(区)创文办将在文明单位、村镇或校园评比时予以扣分处理。
请大家树立
骑乘两轮车佩戴安全头盔等文明意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做到
骑乘两轮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员等
树立文明守法出行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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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政赣州
编辑:肖静 校对:刘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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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谢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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