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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4年内偷越国(边)境66次,获刑)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5 月 17 日,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外公布了一起案例。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侦办的余某某(化名)偷越国(边)境案进行判决,被告人余某某在四年内,持骗办的证件从我国边境口岸偷越国(边)境共计 66 次,在境外期间还多次进行赌博活动,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余某某虚构事由,先后四次骗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行证,持骗办证件从我国边境口岸偷越国(边)境共计 66 次,在境外期间还多次进行赌博活动。2021 年 2 月,余某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被苏州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警方提醒,近年来,不法分子大肆鼓吹,称境外博彩业发达,酒店式赌场林立,并打着包来回机票、包食宿、无风险的幌子,蛊惑赌客偷渡到境外赌场进行赌博。孰不知一旦赌客真的到了境外赌场,赌场就会立刻上演 " 变脸 " 绝活,称只有输掉高额赌资后,方可兑现 " 全包 " 服务。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赌场把赌客引诱过去后,抓住赌客 "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 的心理,一步一步把他们引入深渊。走上赌桌的唯一结局只有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不少赌客甚至遭遇非法囚禁、虐待恐吓,以至于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下场。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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