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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两次一般判多少年(两次偷越国境 淘金男子获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1日讯 听说到国外当厨师月入过万,不惜两次以身犯险。近日,上杭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被告人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8月,钟某听闻到缅甸当厨师,月收入过万,十分心动,便与其他三名“同伴”相约前往缅甸“淘金”。同年11月13日,被告人钟某从缅甸入境至云南省孟连县勐马镇勐啊村陇海小组时,被当地边境派出所民警查获,并被行政罚款4800元。2021年2月24日,钟某到云南欲再次偷越国(边)境到缅甸时,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与缅甸交界处被芒市公安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曾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国境线神圣不可随意逾越,不能心存侥幸,偷渡必遭严惩,特别是在如今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的时期,非法出入境的行为将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给自身及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诸多隐患,每位公民都必须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合法出入境。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蓝华秀 赖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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