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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精灵毒品(浙江奉化警方破获一起吸贩“蓝精灵”新型毒品案)

图为:警方查获的毒品 王倩 摄

中新网宁波6月21日电(林波 范宇斌 应伟健 王倩)21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获悉,近日,奉化公安分局西坞派出所破获一起吸贩“蓝精灵”新型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据办案民警介绍,西坞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人在宁波奉化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内吸食毒品。警方抵达现场后,经检查发现有多人涉嫌吸毒,其中当场抓获2名吸毒人员,但对吸毒人员进行常规尿检时,却发现尿检结果成阴性,常规检测手段并未检测到吸毒情况。

随后,警方根据对方手机内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这些吸毒人员正在吸食一种叫做“蓝精灵”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等作用,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被列入了毒品范围。

根据掌握的情况,奉化警方继续抓捕其余吸食毒品人员,在宁波奉化锦屏街道一出租房内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张某。随后,警方在宁波鄞州一酒店抓获贩卖毒品的江某,并当场查获7颗“氟硝西泮”药丸,随后在其屋内又发现66颗药丸。

经审讯,周某、张某、江某均交代了于今年5月底在宁波奉化一KTV包厢内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目前,三名嫌疑人因涉嫌贩卖毒品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今年以来,奉化公安分局开展2018禁毒两打两控行动、禁毒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共打处涉毒犯罪嫌疑人42名,破获6人以上涉毒团伙1个,3-5人涉毒团伙2个,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1起,查处吸毒人员139名,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44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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