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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清最新消息(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机关、单位应如何落实保密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助理审判员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林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查,2008年——2018年,王林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90万余元。

2018年6月至8月,王林清先后采用借阅、骗取案卷材料后偷拍等方式,非法获取凯奇莱公司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一案的大量卷宗材料,并通过手机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拍摄材料提供给赵发琦(凯奇莱公司法人)。经国家保密局鉴定,王林清伙同赵发琦非法获取的材料中有5份属机密级国家秘密。

通过近年来陆续报道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显性、可量化的保密制度而言,思想层面的变化往往更具隐蔽性和渐进性,难以及时察觉,更需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严防“贪”念、“私”念、“惰”念滋生!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

不仅要抓制度

思想上更不容放松

那么机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

应该如何落实好保密工作呢?

01“两识”教育要如影相随

加强对机关、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其学习保密知识、养成保密习惯。切实将保密意识、保密常识贯穿于各个环节、各个细节,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常识,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保密氛围,杜绝“贪”“私”“惰”滋生空间。

02制度执行要铁板钉钉

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管理措施,例如保密工作的管理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阅览权限制度等,使保密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03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

负责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好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就能有力带动全机关单位同志从善如流,各尽其责,共同承担起确保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重大责任。

04自查自纠要有的放矢

机关、单位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承担起保密监督职责,对本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落实情况、责任人依法履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堵塞泄密漏洞,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05构建和谐工作环境

在单位内部充分开展思想交流,消除误解,建立和谐工作氛围和健康人际关系,有效防范携怨报复、恶意陷害等原因泄密案件的产生。

资料来源:京法网事、青羊机关事务、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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