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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2020(2020年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出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三部门发文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中提到对全国(湖北省除外)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对全国(湖北省除外)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判断自己的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呢?还是大型企业呢?很多老板分不清,就连财务也傻傻分不清,即使国家有免征社保政策,但是不清楚自己的企业类型,硬生生错过了申请免缴或减征社保费的机会,别着急,赶紧跟着小编来恶补企业类型那些新标准。

01

中小微企业如何划分的?

今天统一回复!

政策中着重提到了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减免优惠,如何判断自己的企业是不是属于中小微企业呢?

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明确: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如何区分?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正式宣布:2020年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出炉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次社保费减半征收的大型企业与免征的中小微企业这样区分,详情见下表:

正式宣布:2020年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出炉

对于表格的几个说明:

1、适用对象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2、大、中、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不同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例】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1000万元,人数290人,对比上述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0万元为大型企业,该企业只满足营业收入≥10000万元,人数不到300人,所以为中型企业。

【例】某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收入490万元,人数120人,对比上述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为微型企业,该物业企业人数120人超过100人,但是营业收入490万元<500万元,则为微型企业。

3、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4、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02

个人部分减免吗?

会不会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5个热门问题,解答来了!

后台还有粉丝问,企业社保减免或退费如何操作?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正式宣布:2020年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出炉

问题一:

个人缴费也会减免吗?

会议明确“单位缴费”减免,本次“免征或减半”是国家支持企业度过困难,为企业减负。

员工缴纳的这部分,本就是计入员工个人的养老和医疗帐户,属未来个人使用。

所以很清晰,个人部分目前没有减免,还要看接下来是否有新政策公布。

问题二:

企业养老保险等减免,是否会影响我个人将来的养老金待遇?

会议第一点有提到,“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而且现在免征的只是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这个费用会计入统筹账户。领取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很复杂,主要跟你退休时候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关系较大。

所以,不会影响个人养老金领取待遇的。

问题三:

减免的是所有的社保费吗?单位是不是可以不申报社保费了?

只减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在减免之列,所以单位记得这两个项目仍需要申报缴纳费用的。

但在2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表示,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考虑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具体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

问题四:

减免社保费,需要申请吗?如何申请?

各省会出台具体操作规定,我们预计应该都是会采取最简单、最方便企业的方式。

这里,小编说一下我们北京地区如何申请减免社保费,分以下几种情况:

❶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确因实际需要,可申请退费。

参保单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http://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选择 “我要申请退回缴费或申请延期至3月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退费申请。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

注意:上述参保单位中,1月份已有办理退休、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类业务的人员,此类人员1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办理退费,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退费可正常办理。

2月17日至21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已扣缴的1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于2月底前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22日至29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已扣缴的1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于3月份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❷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也可选择不退费,只申请2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自动扣缴。

参保单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请退回缴费或申请延期至3月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延期至3月底。提交申请后,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

❸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延期至3月底缴费的,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按照原有流程继续自动扣缴。

❹未成功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其1月、2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期自动延长至3月底。

问题五:

中小微企业,2月到6月公积金是不是也可以不缴了?

政策明确的是缓缴,不是不缴。企业依然需要向公积金中心申报。

本文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统计局、财务第一教室,由亿企赢北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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