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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什么情况下该离婚了(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是真正到了该考虑离婚的时候)

01

在你想要离婚,准备离婚的时候,最好等冷静下来问问自己,婚姻是不是真的走到这一步了,已经没有任何挽回和补救的余地了。但凡还有一点点可能,两个人都不能轻易放弃,这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有三种情况,如果随便地把婚离了,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你一定会后悔。

1、因为伴侣没有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标准。

2、因为婚姻生活没有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标准。

3、因为矛盾而导致自己情绪上头,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

首先你要知道,无论你和谁结婚,婚姻和生活的本质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有让你享受的部分,也有让你难过的部分。生活是公平的,所有好事不可能都让你一个人给占了,好比找的老公非常优秀,但公婆又不让你省心,或者反过来。

又好比一家人都能和和睦睦,但孩子又不懂事、不听话,反正没有谁的日子能过得完美,以及绝对幸福。

试着接纳生活中的残缺部分,这一点很重要,总有一处不顺的,并且能知道问题的发生是生活的常态。

还有关于伴侣的,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以无论与谁都不可能做到完美匹配,绝对契合,所谓的合适只是尊重与接纳的结果。

而且每个人的优缺点都不一样,长短处也不一样,我们都只能贪图伴侣身上的一样东西,记住,只一样。

人与人之间总会有矛盾,哪怕你找了一个再优秀的伴侣,也总有把你气到浑身打哆嗦的时候,因为人与人之间,除了有性格的差异,还有意志的不同、认知的不同、想法的不同、情感的不同。

如果两个人之间都一定会有矛盾,那么一个大家庭成员之间,人更多,有矛盾更是很正常了。

矛盾过后还是一家人,有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计较,还有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矛盾,好比因为发生过矛盾,因为矛盾直接把很多东西都直接否定了。

说实在的,很多离了婚的夫妻,其实婚姻都并没有真正走到这一步,不是非离不可了。

哪有没有问题的婚姻,哪有不出现问题的婚姻,出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而离婚只是感情和关系的一种结局,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02

当然了,我们也不能在糟糕与垃圾的婚姻里委曲求全,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是真正到了该考虑离婚的时候?

先举一个真实的例子。

认识一个女的,其实她以前挺温柔、挺随和的,但是却让一段糟糕的婚姻,从此性情大变、面目全非。和丈夫已经不是感情不和那么简单了,而是势必要在一起争斗、报复和残杀。

随便因为一点小事,甚至是一句不中听的话,两个人都可以大打出手,把家搞得乌烟瘴气,跟战场一样。

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甚至于吵架都是故意的,因为积攒的怨气太多了,针尖对麦芒的感觉,并且在厮打起来的时候,两个人好像有不共戴天之仇。

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是真正到了该考虑离婚的时候

这个女人以前还想过离婚,但后来直接打消了这个念头,而她的真实想法就是:“是他把我折磨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我阴暗、偏执、消极、疯狂,都是拜他所赐,所以他也别想好过,离什么离,就看谁能折磨过谁,无非就一条命,就看谁命长。”

是的,两个人的厮打已经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了,纯粹是一种势必要毁掉对方,才肯罢休,哪怕这也会毁掉自己,不计任何后果,心里就只有仇恨和发泄了。

当然这样的家庭氛围,给孩子带来的影响也是极大的,经常性崩溃痛哭,以及撕心裂肺地冲着两个人吼道:“你们离婚吧,就当放过我了行吧!”

其实最开始,这个女人纯粹是想为了孩子而凑合,谁知道愈演愈烈,她在不幸的日子里完全丧失了理智,逐渐变得极端。

正所谓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真的最好还是趁早离婚,因为这样折磨的不仅仅是对方,还有自己,继续下去会把自己的人生都毁掉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极端心理,也已经违背了在一起的初衷。

03

除了这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是伴侣自身有原则性问题,且屡教不改的情况。

比如家暴、背叛、嗜赌等等,说实话,有一次还情有可原,但是在屡教不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人已经掉进了深渊,是属于没救的。

哪怕你苦苦坚持到最后,也不过是灾难一场,更难以收场。

想想在一起的时候,带给你的也就只有折磨和伤害了,也许你能够忍受,但你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会在潜移默化间给你带来多大的影响,甚至会扭曲你的性格和三观,让你从此丧失对生活的激情与热爱。

上面已经总结了两点,还想说说第三点,也是最后一点,那就是家庭有原则性的问题。

什么是家庭的原则性问题?家庭体系是有毒的,是病态的,是扭曲的,那么坚持下去的结果,就是会把你与孩子同化。

好比婆婆强势、刻薄与自私,对你已经不是不好那么简单了,还有故意的欺压和欺辱,关键是你的丈夫还总是无原则地维护自己的母亲,撵你滚,骂你贱,那么再留下来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所以说,有矛盾有问题这些都正常,也都是可以解决与改变的,就像你一个人过得时候也没有绝对好啊。但如果出现了原则性的问题,千万不要心存幻想,更不要心存侥幸,这个时候的离婚或许才能算得上及时止损。

文/来源:城东李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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