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案号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整理(最新))

(图片自网络,侵删)

一.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一种是数额标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第二种是多次敲诈勒索,多次是指2年内敲诈3次以上。

三.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数额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百分之八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七.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后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事由: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欢迎关注王平聚律师专栏,阅读更多。欢迎留下您的看法和评论。”

文/来源:刑事律师王平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b0ajxe2@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almwl.com/falv/14599.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