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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老赖赖够5年欠款就不用还了吗?)

前段时间公布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83条规定,自终结本次执行期满5年内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应当终结此次执行,也就是说啊,第一次执行没拿到钱,5年内也没有发现新的财产的,法院就不管了,还会解除老赖黑名单的限制,这条规定啊,众说风云,这是在助长老赖的气焰,还是法院公平公正,给予债务人一次翻身的机会呢?如果你也有遇到了债务问题的话,你是支持那种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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