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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可以办理慢性疾病补助最新规定(门诊慢病如何办理如何报销?)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8月3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上午举行的烟台民意通市医保局专场中,有网友在线提问:“什么是门诊慢病?门诊慢病有哪些种类?报销待遇如何?如何办理门诊慢病?”

市医保中心待遇结算科副科长黄鹏飞答复,门诊慢病是指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病种,其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部分疾病,分为门诊甲类和乙类慢性病。

目前,我市将病情严重、门诊费用负担较大的16类疾病纳入甲类慢性病保障,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肾移植、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精神障碍等。其中,职工报销比例为85%,二档缴费居民为60%,治疗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不设立年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二档缴费居民报销比例为40%,按病种设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将糖尿病、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等病情相对较轻,门诊费用相对较少常见病和多发病纳入乙类慢性病保障,职工医疗保险有61种,居民医疗保险有51种,门诊报销实行限额管理,设立年度起付线(300元)和报销上限,参保职工按80%,参保居民一档缴费的按35%,二档缴费的按50%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就医结束后,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在医院医保办审核办理即可。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①在定点医院由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②根据申请病种提供本人6个月内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

参保人员在外地医院确诊的,可通过邮寄或代办的方式,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自2021 年 7月 1 日起,我市参保居民不区分居民参保档次,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两病”药费报销比例提高至 60%,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高血压患者为 400 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为 600 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为 800 元。同时拓宽“两病”门诊用药服务范围,“两病”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制度,单次处方用量最长可延长到 12 周。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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