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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嫖娼判刑一般判多久(卖淫嫖娼超过六个月期限,还会不会被追究责任)

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在外出差,大概是半年前,夜里住在酒店,有美女给他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服务。他就明白就什么意思,就点了个美女过来服务。事后也没有发生什么。但是他总是担心公安机关会找上他,对他进行处理!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处理!

1、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但不够成犯罪,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六个月。嫖娼属于治安案件,如果后面没再持续发生,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六个月没有被发现,就不会再处罚。

2、如果你在前次违法后,中间又有另外的违法行为,将从后一次违法行为计算。就是说六个月前卖淫嫖娼后,在这中间又有卖淫嫖娼行为的,从后一次计算。

3、如果涉嫌组织卖淫嫖娼的,那将构成犯罪了!犯罪就是刑事案件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和治安案件就有很大不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意思就是五年前做的事情,如果,你改过自新,五年内又没被公安机关发现的,那就不再处理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犯罪行为人犯了事情,已经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立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找到,但是在追诉期结束后,才找到犯罪嫌疑人,这种犯罪嫌疑人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文/来源:顽皮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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