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案号

个人偷渡判什么罪(女子为见网友偷越国境被判拘役5个月)

2020年7、8月份,丰都县女子白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一名缅甸男子,通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两人开始“耍起了朋友”。之后,该男子邀请白某前往缅甸相见,白某欣然应允,但白某在办理护照时,却被告知因疫情防控需要暂不能办理。此时,思念网友心切的白某难以继续等待,情急之下心生一计,决定不办理护照而偷渡前往缅甸。

白某将该计划告诉缅甸男子后,于2020年12月11日,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丰都县赶往云南省沧源县,在缅甸男子的安排下,成功从沧源县偷渡到缅甸。在缅甸居住几个月后,白某决定回国,但回国途中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受到行政处罚。回国一段时间后,白某又对缅甸男子心生思念,再次打起了偷渡前往缅甸的心思。

遂于2021年4月23日,再次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偷渡至缅甸。后白某在回国途中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给予行政处罚。

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判决白某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 新华日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b0ajxe2@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almwl.com/falv/1322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