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增强总监办全体人员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争创“零伤亡”工程。
实现“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达标,争创示范。
二、培训对象、学时、频次
1、总监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总监办将按照安全培训计划每月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培训内容
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注意事项;起重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道路施工、桥梁施工、支架脚手架搭设拆除、爆破作业等安全有关要求。
四、培训教育形式
1、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长期性,将安全生产培训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使总监办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得到提高。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培训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采用职工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形式有施工现场形式、会议会场形式、知识讲座形式、小组座谈会形式、随身携带手册学习形式等。
文/来源:安全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