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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3500(2018年时的3500元)

缴纳个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常个税征收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个是,通过征收个税,来让高收入群体多缴税,而低收入群体少缴或者不交税,从而达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目的。另一个是,国家通过征收个税,就能投入到经济、军事、基建投资、民生保障等领域。目前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从2018年时的3500元,上调至现在的5000元。

最近,上海财经大学的一份报告提出新建议,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不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应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早在几年之前,网红女企业家董明珠也曾提出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标准。

在董明珠看来,现在的个税已经成为了“工薪税”,真正高收入群体往往是有合理避税的手段,而广大工薪阶层却还要老老实实的交纳个税。这样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是缩小,而是进一步拉开。

不过,也有专家对上调个税起征点持反对意见。主要有两组数据支持其观点:一组数据是,2018年我国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时,之前还有1.53亿的个税纳税人,一下子减少到了6400万人,这些符合缴纳个税条件的人数占比不到我国参加劳动总人口7.5亿人的10%。如果再上调个税至1万元,那缴纳个税的人就更少了。

另一组数据是,上海财经大学的数据也显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人群约占参加劳动总人口7.5亿人的90%。换句话说,只有10%的劳动人口的月收入超过了5000元。如此说来,个税起征点5000元似乎还是很合理的。

对此,我们却认为,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上调至1万元很有必要,因为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即使月收入5000元,日子过得也不富裕,如果再让这部分人继续交纳个税,就会影响到他们的消费能力,也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另外,除了上调个税起征点之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还应该适当做出调整。

比如,有些人虽然月入万元,但是每个月要还5000元以上的房贷,这样的人还贷压力很大,我们是否可以通过调整个税,能够给刚需购房者减免一些个税的压力。还有一些人群,虽然收入不低,但是家里一大帮子人要开销,这样的家庭支出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对于这样的家庭,也应该让其申请减免个税。

现在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的呼声是越来越高了,主要是如果按5000元的标准征收个税,这很容易让工薪阶层沦为缴税的主力军,而高收入群体可以合理避税,这既不利于促进消费,也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而我们却认为,应该让那些身负沉重房贷的群体,以及家庭需要赡养人口较多的人群,申请减免个税。其实,征缴个税不仅要看个人的收入,还要酌情关心一下纳税人的家庭开支压力,以减轻他们的缴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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