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案号

儿子不孝敬老人不孝顺老人违法吗(子女借故拒绝赡养父母,这种情况合法吗?该如何处理?)

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这句话,应该适用于我们每一个子女。可是,偏偏也有那么一些子女,找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这种情况合法吗?该如何处理?

子女借故拒绝赡养父母,这种情况合法吗?该如何处理?

借故?什么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原则上说,子女负有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保护义务,不得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借故拒绝赡养父母,这种情况合法吗?该如何处理?

当然,子女如果本人都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甚至自己都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力赡养父母,那借这个“故”拒绝赡养也在情理之中。比如,四肢残缺,自己都不能独立生活。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言外之意,还是有子女无力赡养,不能赡养父母。但这个时候如法律规定所说,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是不能拒绝赡养母亲的。这种情况下,通常给子女讲大道理是行不通的,除非采取起诉等法律强制手段。

文/来源:成都律师刘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b0ajxe2@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almwl.com/falv/1189.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