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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依托农民法治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村进程

【基本情况】

潘集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民人口占85%以上,“七五”普法以来,潘集区高度重视新时期农村普法工作,将法治文化融入“美好乡村”,是潘集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是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一个成功尝试。让农民群众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在群众日常生活中不断植入法治元素,不仅让农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精神,更让潘集区找到了一种全新的润物无声的普法模式。

以农民法治学校为载体,整合有限资源,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阵地,全面推进依法治村进程,截至目前,全区176个村(社区)已全部建成农民法治学校,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红红火火的普法活动通过星罗棋布的中心村辐射带动,渐成点点呼应,多点连线,全面联动的喜人态势。泥河镇后湖村、平圩镇谢圩村、高皇镇后集村等中心村先后获得全国、全省和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光荣称号。

【任务措施】

潘集区利用“美好乡村”中心村人口聚集、群众法治意识较高的优势,开展以“成立一所农民法治学校,新建一个法治广场,安装一个户外显示屏,粉刷一面法治宣传墙,布置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村六个一活动”。通过活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日趋完善,依法建制、依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水平逐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大幅度提升。潘集区以农民法治学校创办工作为抓手,高起点,严要求,切实抓好法治教员队伍的组建,普法资料的编印、发放和农民法治学校的规范运作,确保师资、教材、管理“三到位”。

(一)广纳人才,形成专、兼、聘并存的法治教员队伍。“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潘集区普法进程中就打造了这样一批“火车头”,发挥他们在群众中有声望、善做群众工作的带头人魅力,细致入微地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组建以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普法小组,抓住村干部和党员的普法教育;聘请和培养一支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开展各类法律知识与法治文化的法治教育与法律服务活动;依托村农民法治学校授课交流,为每户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努力,全区形成了一批既勤劳致富又知法懂法的带头人,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发挥骨干核心力量。

成立法治宣讲团,不定期地深入各法治学校,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各乡镇(街道)成立以司法所为主,由公安、民政、财政、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法治宣讲队,定期组织指导各法治学校开展学法活动;各村组设有法治宣传员,配合进行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同时,为确保师资力量,各农民法治学校还聘请了部分政法系统退休老同志担任教员,形成了专、兼、聘并存的法治教员队伍。

(二)编印教材,为农民法治学校提供辅导资料。依法治区办紧密结合“三农”实际,坚持以农民需要为中心,组织编写了涉农、常用、便捷的《案例选编100例》,分发到每个村,做到学员人手一册。同时筹集资金购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等系列普法书籍发放到农民法治学校“法律图书角”,为各农民法治学校提供全面、完整的学习、辅导资料。同时坚持农民法治学校“服务民生、贴近群众”的工作理念,发挥“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的基本功能,不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律师前来授课、接待来访,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服务,成为农民群众身边的法律“超市”,充分发挥农民法治学校法治宣传阵地的作用。

(三)规范运作,促进农民法治学校有序运行。各法治学校建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校长的校务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例会,讨论部署学校运作,详细制定年度、季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硬件设施,统一工作制度,统一编印教材,统一聘请教员。同时要求做到“六有”:即有牌子、有教室、有教师、有教材、有计划、有记录,确保农民法治学习落实效。

结合潘集区广泛开展的“送法下乡、普法为民”活动,发挥农民普法学校校外课堂作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利用调解民事纠纷、代理法律事务的机会,进村入户到人,开展以“发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送一本法律书籍,解一道法律难题,帮一件群众所需”为主题的大宣传、大调解、大服务活动。使群众在接受服务中增长知识,提升素质,得到实惠的同时,自觉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有效培育信仰法治的理念,让农民普法学校的教育在实践中升华。

【特点和效果】

潘集区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作为农民法治学校建设工作的三项重要原则,不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一)贴近实际聚民心。针对农民对学法普遍缺乏热情的实际寻找“兴奋点”,通过搜集农民喜欢用的歇后语、惯用语和歌谣等,并将它们运用到教学中,使语言通俗易懂,农民容易接受。并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注重以本地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农民,激发农民学法的积极性,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使法治学校工作更加具体实在、凝聚民心。

(二)贴近生活顺民心。教学内容力求贴近生活,农民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一是突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如春耕生产前夕,针对土地、水源纠纷较多和预防假种子等问题,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种子法等;农闲期间,针对容易发生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等问题,重点宣传婚姻法、物权法等;春节期间,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增多,重点宣传劳动法及农民工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等。二是把握教育时间的灵活性。注重做好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的文章,把学法与农村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例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把土地法、民法总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及“三农”法律法规列入教学内容,把学法活动融入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中。

(三)贴近群众暖民心。在创办农民法治学校的过程中,注重体现群众意愿,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从而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实用性、懂法的必要性。如农民法治学校紧紧抓住我区煤化工园区、电厂开发征用土地等热点、难点问题,把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直接交给村民,让村民精准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帮助村民从法律方面寻求解决复杂、难点的途径和办法,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既有可靠的法制保障,又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成为连接党和人民群众鱼水关系的连心桥。

“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九月的泥河后湖生态园瓜果飘香,一片欣荣,在秀美景色之间,法治文化以清新、质朴的形象展示在潘集区群众眼前:淮南子与法、普法使者“豆娃”等大型雕塑引人注目;各类法制宣传牌有序排列互为呼应;普法漫画、法治小故事、法治名言警句、新法速递、典型案例等新型宣教载体让人目不暇接。潘集区的农村法治文化正呈现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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