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7日讯(通讯员 万文媛 何志斌 记者 万凌云)6月17日上午,走出拘留所大门,嗅着烈日阳光的味道,朱某眼泪禁不住流下来。为了赌口气,被司法拘留10天,“真是不值得啊......”临走前,他握着管教民警邓雷的手,连声说道。
事情还得从4年前说起。朱某与张某是好朋友,2018年,双方协议,朱某以39万元的价格将一套住房出售给张某。张某之后向朱某支付了14万元,看来朋友的份子上,朱某就同意张某搬入该房屋居住。但余下的购房款,张某却一直没有支付。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余款25万元却一点动静没有。朱某急了,多次催要无效后,2019年,朱某一纸诉状把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收回房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支持了朱某的诉讼请求,朱某也顺利的收回房屋。
但由于心中有气,朱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一直没有退还张某原先向其支付的14万元购房款。
张某也急了,反过来向法院起诉朱某,要求朱某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共计18万元。随后,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面对法院判决,朱某始终认为错在对方,“是他失信在先,这口气咽下不去。”冲动之下,朱某始终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拒不还钱。最终,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决定对朱某司法拘留15日,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6月8日,朱某被送入镇江市拘留所。管教民警邓雷发现朱某不言不语,专门多次找他交谈:“你吃亏的时候想到了法律,让你还钱了怎么就把法律抛在脑后呢?”“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能因为法律对你有利就想着法,对你不利时就违法啊!”“不履行判决,还可能在个人征信系统里面记上一笔,对你以后也是有影响的!”……
经过几天劝说,朱某思想逐渐转变。在邓雷的指导下写下具结改过书,书面承认错误,并承诺15天内执行法院判决。6月17日,法院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并交付公安机关立即执行。
正所谓:多年好友成陌路,买卖不成竟赌气;只知用法不守法,原告又上被告席!
校对 徐珩
转自:紫牛新闻